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磷化集团)土地复垦、环境保护工作起步于上世纪八十年代,始终遵循“保护中开发,开发中保护”原则,特别是2004年以来,加大力度、加大投入、创新管理,复垦植被形成长效机制,体现了高度的社会责任感,赢得了良好社会声誉,先后荣获“全国土地复垦先进单位”、“全国环境保护先进单位”及云南省环境保护、绿化造林、环境优美矿山先进单位等称号。所属四个主体矿山昆阳磷矿、海口磷业(合资)、晋宁磷矿、尖山磷矿被国土资源部评为“国家级绿色矿山”并通过正式验收,实现了绿色矿山全覆盖。
截止2017年,磷化集团累计投入复垦植被资金近9亿元,植树造林近4.5万亩,可复垦植被面积土地复垦率达到94.7%。每年的5月定为植树造林月,
目前,矿山采矿废弃地的地质环境得到有效恢复和治理,土地复垦植被区内形成了一定规模的生态林和经济林,再造了秀美的矿山新环境。同时,结合自身优势,在磷矿主业之外积极探索新的经济增长途径,围绕“盘活存量、发展增量、做好示范、带动周边”的原则,加强复垦区土地资源二次开发,积极打造国家矿山公园、都市农庄,通过育种育苗和林下经济种植示范研究及实施,以此形成对磷矿开采规模下降后的产业承接,实现磷化集团的可持续发展。